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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林智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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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与债务谁先支付?

添加时间:2026年7月14日 来源: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   http://www.whzqzwjflaw.com/

企业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与债务谁先支付?

咱们得把清偿顺序理清楚。公司一旦进入破产程序,财产不是想给谁就给谁的。第一顺位其实是“破产费用”和“共益债务”,比如打官司的钱、管理人报酬、为了大家利益继续经营产生的债务,这些不付,程序都走不下去。

把这些扣除后,剩下的钱才是用来分给债权人的。这时候,员工的那部分就跳出来了。法律明确规定,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、医疗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还有该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、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规定的补偿金,这些都是优先支付的。

只有把这些员工权益保障完了,才轮到去交欠税款。税款交完,如果还有剩,才轮到普通债权人,比如一般的商业欠款。所以,员工工资绝对是优于普通债务的,这点你放心。

引用法条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

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

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

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

(三)普通破产债权。

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

破产企业的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。

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时债权人有何救济?

作为专业律师,针对债务人通过转移财产以逃避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,债权人可采取以下多层次的法律救济措施:

1. 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

若债务人在债务成立后,通过无偿转让财产、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放弃债权等方式减少责任财产,且该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,债权人有权依据《民法典》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,请求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,使财产恢复至债务人名下,从而纳入执行范围。需注意,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
2.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或追究协助执行人责任

在执行程序中,若发现债务人将财产恶意转移至第三人名下(如虚假离婚分割财产、虚构债务转移资产等),债权人可向执行法院提供线索,申请法院调查核实。若查实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,可主张相关转移行为无效。对于协助债务人转移财产的第三人,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罚款、拘留等措施;若构成犯罪,还可追究刑事责任。

3. 推动刑事追责(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)

债务人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已被查封、扣押的财产,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,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,情节严重者构成“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”。债权人可向公安机关控告或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,通过刑事手段施压,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或退回财产。

4. 申请破产清算

若债务人资不抵债且存在大量不当处置财产行为,债权人可申请债务人破产。在破产程序中,管理人有权撤销债务人在破产受理前一定期限内的个别清偿、无偿转让等行为,并追回财产用于全体债权人分配。

引用法条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八条

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九条

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、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,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条

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。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,由债务人负担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一条

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,该撤销权消灭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

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
(一)伪造、毁灭重要证据,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;

(二)以暴力、威胁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、贿买、胁迫他人作伪证的;

(三)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已被查封、扣押的财产,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,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;

(四)对司法工作人员、诉讼参加人、证人、翻译人员、鉴定人、勘验人、协助执行的人,进行侮辱、诽谤、诬陷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;

(五)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;

(六)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的。

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,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

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这事儿在法律上界限挺清楚的,员工权益保护力度很大。如果你正面临这种情况,赶紧去申报债权,别错过了管理人规定的期限,不然哪怕有优先权,流程上也会很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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